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协议 *** 、表决权委托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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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 *** 、表决权委托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虹科技”)原控股股东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屈原农垦”)通过协议 *** 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0,341,811股股份 *** 给岳阳观盛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观盛农业”)。同时,屈原农垦将其 *** 后所持公司全部剩余股份之表决权委托给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盛投资”)(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量为26,675,805股)。公司向观盛投资发行79,990,372股A股普通股股份。

  二、股份协议 *** 、表决权委托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进展情况

  1、股份协议 *** 、表决权委托

  2022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协议 *** 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在本次股份 *** 完成后,表决权委托随即发生法律效力,观盛投资通过控股子公司观盛农业持有公司40,341,811股股票,并合计拥有公司67,017,616股股票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 *** 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022年8月26日,观盛投资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543号)。2022年8月1日,观盛投资取得岳阳市国资委出具的《岳阳市国资委关于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岳国资〔2022〕174号)。

  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 ***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发行完毕,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中国 ***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向观盛投资发行的79,990,372股A股普通股完成登记,目前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新增股份上市。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 日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情况变动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7号)同意注册,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990,37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3元/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不变,其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特此报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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