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披露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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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披露,以及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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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需要信息披露吗

*** 相关规定。为了规范财务信息的披露, *** 也对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信息披露做了一系列规定。

此类公司购买房产需要披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和对公司的影响,并公开披露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

此条规定表明企业在披露投资性房地产信息时,应提供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的计提资料和相关信息。此内容类似于为企业提供一个完整的投资性房地产估价报告并叙述处置的影响因素。

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应当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相应权证齐全合法有效;地处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等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城市;管理权属相对集中,能够满足保险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要求。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以下简称“新型产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保险公司及其 *** 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促进人身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

1、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数据库、社会保险数据库、社会保险精算模型等资源,形成预警分析报告,研究各类因素对社保基金的影响,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精算报告,为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第七十条 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投资计划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保监会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完整保存投资计划相关资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有关当事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

3、险资运用渠道不断拓宽,行业也在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力度。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准则(试行)》(以下简称《自律准则》)。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一章总则之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以下简称“新型产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以下简称新型产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5、《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息披露规定了不同的方式和时间。

6、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四条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坚持及时原则,坚持风险揭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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